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推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深化制造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網絡化聯接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蘇政辦發〔2024〕39號),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開展智能工廠梯度培育等相關工作部署,為分層分級推進智能工廠建設,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今年江蘇省工信廳將繼續組織開展省先進級智能工廠申報工作。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鼓勵制造業企業參考《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廳聯通裝函〔2025〕251號)、《江蘇省智能工廠梯度建設要素條件(2026年版)》(附件1),在車間智能化改造基礎上,加強智能制造裝備、工業軟件與操作系統和工業網絡設備等集成應用,開展基礎、先進、卓越和領航級智能工廠梯度建設。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結合免費診斷工作基礎,制定本地區智能工廠梯度培育計劃和支持政策,引導企業在利用《江蘇省企業數字化轉型通用評估指標體系(2025年版)》(附件2)評價基礎上,對照《江蘇省智能工廠梯度建設典型場景企業自評價參考(2026年版)》(附件3),開展智能工廠等級水平自評測,并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省先進級智能工廠。鼓勵企業對照《江蘇省制造業領域人工智能技術場景應用自評測參考(2026年版)》(附件4),積極開展人工智能技術在典型場景的融合應用。
1.申報條件
① 申報主體在江蘇省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石油石化、有色金屬、汽車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須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和產品均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
② 申報主體生產經營正常,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事件),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③ 申報主體已完成智能工廠建設,通過江蘇政務服務網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旗艦店智能工廠等級水平自評測達到先進級智能工廠等級水平,且申報主體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價水平達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級及以上。
④ 申報主體愿意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對申報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須提供真實性承諾)。
2.組織實施
① 申報主體編制《江蘇省先進級智能工廠申報書》(附件5),于2026年3月30日前在江蘇政務服務網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旗艦店完成線上申報。申報主體應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并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② “筑峰強鏈”企業申報時可在江蘇政務服務網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旗艦店選擇直報省工信廳,由所屬集群產業處室初審推薦;非“筑峰強鏈”企業(含省屬國有企業)的申報主體須由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推薦。
③ 推薦單位應于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線下查驗(見附件7)和線上審核,并填寫推薦匯總表(附件6)。其中: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初審推薦須行文(一式2份)報送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信息化發展處。
④ 已獲省先進級智能工廠認定的企業,如發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事件),申報資料造假、嚴重失信等違規行為,經核實后應取消省先進級智能工廠資質。
⑤ 鼓勵申報單位自行撰寫編制申報材料,如委托第三方機構編制,不得弄虛作假包裝申報材料。
企業數字化轉型通用能力自評測、智能工廠等級水平自評測、人工智能技術場景應用水平自評測和省先進級智能工廠申報認定工作基于江蘇政務服務網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旗艦店“認定遴選類申報”板塊(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開展,人工智能技術場景應用水平自評測系統開放時間為2026年1月10日,申報系統開放時間為2026年1月20日至3月30日。
注】附件:
1.江蘇省智能工廠梯度建設要素條件(2026年版)
2.江蘇省企業數字化轉型通用評估指標體系(2025年版)
3.江蘇省智能工廠梯度建設典型場景企業自評價參考(2026年版)
4.江蘇省制造業領域人工智能技術場景應用自評測參考(2026年版)
5.江蘇省先進級智能工廠申報書
6.先進級智能工廠推薦匯總表
7.江蘇省先進級智能工廠現場核查表
聯系人:崔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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